公文写作及其处理练习
一、判断正误
1.议案是各级人大委员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2.议案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程序向上一级机关提交审议。
3.意见是就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既可以作为上行文,也可以作为平行文和下行文。
4.密件应分别标明“特急”、“急件”,标于文头右上角。
5.联合行文时各方意见不一致,可单独行文。
6.公文写作的时限性强,但不是所有的公文都要求做到快写快发。
7.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周密,确保质量。
8.联合行文的公文,其机关单位必须平级。
9.同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10.联合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都须加盖印章。
11.两个机关联合发文,需要表明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12.上报国务院的公文,向上级机关的请示等,应注明签发人。
13.附件,就是指那些为公文作补充说明或印证参考的材料,以及以命令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转发的文件。
14.发文时间,一般以文件发放的日期为准。
15.发文时间可以将“二 00 一年”写成 “ 2001 年”或简称 “ O 一”年。
16.公文要尽量避免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