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一发行且实缴的二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三不得由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相对于发行银行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原始期限不低于5年并且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五自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且行使赎回权必须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六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工具应符合以下要求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七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工具能立即减记或者转为普通股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21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该银行将无法生存2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八除非商业银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否则投资者无权要求加快偿付未来到期债务本金或利息九分红或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分红或派息不得与发行银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得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十发行银行及受其控制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不得购买该工具且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十一某项资本工具不是由经营实体或控股公司发行的发行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无条件立即转移给经营实体或控股公司且转移的方式必须至少满足前述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