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实用厂房场地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填写在
此处)
甲方(出租人) :
姓名/ 名称:
地址:
乙方(承租人):
姓名/4称
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指定实用厂房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 ,乙方
希望租赁该实用厂房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双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
如下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 1 租赁物的描述:
《详细描述租赁物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
1., 2 租赁期限:
《填写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第二章 租金
2 .1 租金: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 / 季度 / 年支付租金, 租金金额为 一
(大写金额) 。
2. 2 租金支付方式:
《填写支付方式, 例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第三章 使用条件
3.1 乙方应当合法使用租赁物, 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 2 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维修和保养费用。
第四章 租赁物的交付与归还
4 1 交付;
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天内, 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条件。
4.2 归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 乙方应当将租赁物按时归还给甲方,
并保持租赁物的正常状况。
第五章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