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财政预算制度
根据县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准确编制我镇中小学财政预算。
二、教育收费通报制度
为落实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转发的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校要扎实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务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购买的教辅资料和作业簿本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个人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镇。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凭证审核制度
(一)、学校收入
收入凭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