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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证门诊医疗工作的有序性和合理性,特制订此制度
2、参考文件:
《浙江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2019 版
《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省卫计委等相关文件
3、内容:
3. 1 医院门诊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门诊办公室主任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
负责门诊日常管理, 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 并协调相关事宜,使门诊有序、有效、
规范开展工作。
3. 2门诊各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其科室管理及业务技术指导,并配合门诊工
作。各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医疗操作常规及岗位责任制。
3.3 门急诊护士长负责门诊分诊、诊室管理、门诊服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门急科各科护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协助门诊办公室主任完成门诊管理
相关工作。
3. 4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担当门诊工作,出诊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并在本院注册-
3. 5门诊医护人员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认真遵守门诊各项制度和管理
规定; 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广,有礼狐,耐心解答问题-
3. 6保洁人员做好门诊动态保洁工作,保持门诊环境整洁。
3.7 保安人员做好门诊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门诊秩序良好-
3.8各科应合理安排出诊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病、专科门诊。 一主任
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
3. 9医师应按规定准确书写门诊医疗文书,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检验,
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 10 医生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科室安排其他
医生出诊,各诊区分诊台工作人员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3.11 门诊医生应认真负责,切实做到首诊负责制。对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
治疗无效的患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 12 门诊医技科室把好质量关,做到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如遇标本采样
等特殊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