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门卫管理,确保三区内交通安全,做好厂区治安保卫工
作,创建一流现场,特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对车辆的管理规定
(一) 进入厂区的一切车辆要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二) 在进厂道路上行驶限速40公里,进入厂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
(三) 凡是需要进入厂区的一切车辆必须要办理车辆通行证, 并且做
好登记、编号便于随时检查,如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内。
(四) 对于各单位长期租用的车辆,各单位需申请办理通行证。
《五) 对于施工需要临时出入的车辆要办理临时通行证,工程完毕后
交回发放单位。
《六)来访车辆需要进厂的可以暂押其行驶证, 并登记好来访人单位、
车号、出入时间。
(七) 对于要到厂内拉客的出租车一律杜绝入内,屡教不改者必要时
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强制措施。
(八) 各单位凡出厂区任何物品必须由各单位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检
查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