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参保人退保原因:(请在“□”打“√”选择)
□出境定居 □在职死亡 □其他:
申请人声明:保证所提供资料属实;确认阅读及同意本单内容所载之说明,按办理退保时个人医疗帐户实际储存额申请办理退保,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签 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退保说明:
1.由于个人医疗帐户实行严格管理,因征收未达帐或单位欠缴,以致当月或若干个月的个人医疗帐户未有划入,因此退保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1)按申请办理退保时个人医疗帐户实际储存额办理退保;(2)待个人养老帐户金额到帐后,再进行计算办理退保。
2.办理退保时需出具真实、清晰、无破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人谎报、瞒报、或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的证明资料,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非本市参保人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同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医 疗 保 险 退 保 须 知
现有 办理(出境定居、在职死亡)退保业务,经审查,仍缺少以下所需材料(打“√”的项目),请您补齐材料后再办理。
退保
编号
在 职 退 保 所 需 材 料
欠缺
材料
必需
证件
1
退保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参保人在大同市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包括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银行卡必须为借记卡,需双面复印)
户口迁出
3
大同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新迁入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