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 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 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 个月。
本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部门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地点: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和安排,并按时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要求,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休,公司另有安排除外。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人民币)。
甲方每月 号发放上个月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