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概念: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税率: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税率为25%;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没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为20%,实际执行优惠税率10%(预提)。
总结: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为: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并重,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境内的即为居民企业;反之为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分为:境内有机构和场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