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1、渝府发 [2008) 16 号,对社区回收网络公司通过连锁经营方式拓展的分支机构,符
合由总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设立银行结算隆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短条件的,经主
管稳务机关认定后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纳入再生资源回
收体系的社区回收网络公司、新〈扩》 建的集散交易市场和回收处置中心,可在 2010 年年
底前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渝府发 {2008) 61 号,将西部大开发就励类产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由工
业领域进一步对盖至与工业密切相关的外贸进出口、内禄批发、现代物流及建筑业〔仅限于
建筑施工企业, 不会房地产开发企业) 等领域。 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负责制定。
2007 年:
工、渝府发 (2007) 21 号: 对落户库区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包括旅游业》 的各种内
外资企业减按 15%税此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库区新办交通、水利、电力、电和广播电视等
内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兔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碱半征收企业也
得税。
2、渝府发 (2007) 31 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