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04-15 浏览: 分享人: 陆政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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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通知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将享受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6万元) 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6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6 年4月
8 日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通知规定,自2016 年1月1日起 将享受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 6 万元(含 6 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
(含 10 万元)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年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6 年7月15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
理马凯出席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并讲话。
马凯指出,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
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
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事关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小微企业发展需求
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十分重
要,十分迪切。
马凯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多
策并举, 多管齐下, 多方给力,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
“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
备金机制的引导作用,细化考核措施,将总体目标分解到每
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
层层推动落实。二是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图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
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
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三是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
和信息服务。搭建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融资担保体系,
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形成“小微企业-
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
机制。四是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建立起与小微企业“门
当户对”的广材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
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都要
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下伟服务网点。五是大力拓展小微企
业直接融资渠道。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
财务准入标准,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偶,
扩大小微企业债券、票据等发行规模。六是切实降低小微企
业融资成本。重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
行为,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一律取消。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从财税、不良贷款核销、差异化
监管等方面给予支持。八是全面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继2016 年2月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微企业所得
税减半征税范围由 10 万元调整为 20 万元后,8 月 19 日,
国务院第 102 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 年 10 月1 日起,将
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 30 万元(含) 以下的小
微企业。9 月 2 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了小
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 30 万元后具体税收政策规
定。
税务总局表示,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