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商场管理条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墙体广告位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已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广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以下简称该广告位)。
二、该广告位面积 平米方。
三、租赁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该广告位按照 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按一年缴纳,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
租金(人民币大写 。)
五、制作该广告位的材料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广告平面设计图。
六、租赁期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租赁合同,租金及租赁条件以新租赁合同为准;如乙方在租赁期届满30日前未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则视为乙方无续租意愿或者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乙方则无权在合同期届满后,继续使用该广告位。
七、租赁期届满后,甲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