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及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张掖市有年金龙石岗墩农业高科技示范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有8000亩优质果园及土地对外出租。已挂果5000亩,未挂果3000亩。现甲方和乙方就租赁果园及土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 的果园及土地 亩,果树约 棵以及房屋 间租赁给乙方。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公历)止。
三、承包费、交费时间及方式
1、乙方租赁甲方果园及土地 亩,按每亩 元缴纳租金。每年支付租金 元。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支付50%,其余的租金在当年8月15日前交清。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11月15日前交50%,其余的租金在本年的8月15日前交清。
若租赁期限超过三年,从第四年起租金每年每亩递增100至200元,递增到每亩800元时不再递增。租金在每亩900时不递增。
2、因租金偏低,甲方在乙方出售水果时提成(每斤1元以上提成壹角伍分角;每斤1元下提成壹角)。第一年提成免除,第二年提成金额双方按当年产品销售价格和数量协商确定,落果和次果不再提成。
3、租金均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缴纳,甲方收费后开具收费收据。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日按所欠租金的0.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无偿退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期间退出承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支配权。乙方在承包期内和到期后不得将果园及土地转租给其他任何第三人,如将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及土地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在乙方的土地承包租赁期间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甲方违约承担违约金 万元;乙方在合同期未满任意退出承包,承担同等责任即违约金 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种植期间甲方协助给予乙方生产、技术、农业机械等大力支持。如土地旋耕、洋芋播种、扶垄、机械喷施农药、洋芋机械收获等所用机械费用、人工费用给予优惠(例如旋耕地每亩市场价80元,甲方按低于市场价只收70元,耕地质量达到乙方满意为止)。
4、乙方种植的洋芋必须销售给甲方,甲方按统一收购价格结算。水果等产品乙方销售不了的,甲方可按统一收购价格一律收购。
(二)乙方:
1、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在承包期内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发生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所用人员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出入园内必须经过门房人员的登记检查,不得擅自闯入。不得私自带走甲方财物和园内产品。
3、乙方在经营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的相关工作,造成果园及其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