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城东区义乌商贸城2108号、2109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以下简称“该商铺”),实际面积20平方米。
二、租用的期限为3年,租期从2013年11月27日至2016年10月26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1.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
2.第二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
3.第三年(实际租期为11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柒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小写:¥73333元)
4.租金交付期限:每年租期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租金。
5.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需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