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下称“甲方7):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直
员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掌握或知悉甲方的相关商业秘密,双方现就乙方的职务成
果归属及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等有关事宜,在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基础之上,
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职务成果
本协议所述的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完成本职工作或甲方交办
事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业务信息而产生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
限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职务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二、职务成果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产生的职务成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
权、转让与许可权、收益权,均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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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甲方可充分利用乙方的职务成果,取得和行使
职务成果的有关法律权利。
三、公司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指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
容:
3.1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项目、产品设计图纸、生产模具、
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配方工艺、流程、制造技术、技术诀穿、计
算机程序、技术数据、非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信息。
3.2 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信息、客户历史交
易信息〈包括成交或意向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信息) 、生产、销售
经营体系、营销策略、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财务数据、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信息。
3.3 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信息。
四、保密期限
乙方深知甲方的商业秘密关系甲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论其任职期间,或离
职后,均愿意予以永久保密,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为社会所公知。
五、保密要求
5.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及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必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5.2 保密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传播、
复印、借出、泄霹甲方的商业秘密。
5.3 保密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的秘密为自己所用《〈含自己经营所
用) 。
5.4 乙方离职后,应向甲方移交含有甲方公司秘密的文件和财产,包括但不
限于客户名单、图纸、设计图、报告、手册、人信件、计算机程序等书面文件、
电子文档、电子邮件、U 盘、硬盘等,且不得保留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制
件、备份、笔记或摘录 。
5.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商业秘密的文
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U 盘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
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六、第三方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刘不得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