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
公文处理制度
1、公文签收、拆封、登记、分送
《51) 公文由办公室专人签收。
《2) 签收的公文、信件等,一律交办公室指定的文秘
人员启封、分类、登记编号后再分办。传递发文未用文号的
一般信函、通知等,可不另行编号,但移交有关部门时,应
有登记。
(3) 公文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签拟办意见。紧急公
文,拟办意见中应有具体的办理时限。
(4) 拟办意见明确的公文应及时送站长批示和传阅或
交有关科室处理。
《5) 传递公文应严格签收,收公文时应在送文沙上答
署姓名和时间。公文退回时应当面注销。
2 、收文传阅、承办、众办
《1) 领导或科室传阅文件的时间不应超过二天。领导
阅文应签上姓名并及时退回办公室,以锡重送和影响传递效
率
《2) 凡需要办理的公文,承办科室必须抓紧办理。有
涉及相关科室的间题,主办科室应主动与相关科室协商,相
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办理。公文办理完毕,承办部门应将办理
结果填写在公文处理秘上,退回办公室,并将办理结果旺报
有关领导。
(3) 业务科室对外单位送请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上级主
管部门交办的文件、事项应抓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