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严格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2 职责
相关部门、人员为本规定的执行部门、人员。
3 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人员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
(1)动火作业;
(2)高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
(5)动土作业;
(6)设备检修作业;
(7)吊装作业;
5 危险作业审批
(1)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经工程部现场检查,符合作业条件,由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作业。审批后的《危险作业许可证》由办公室存档备案。
(2)审批危险作业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
(3)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立即通知工程部,并补填申请表。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