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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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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艳骨风月尽覆 上传于:2024-06-04
建筑工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好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涉及到的危险作业实际情况,对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 一、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或人员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公司安全管理员审批。 (二)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对施工单位或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认符合相关危险作业安全要求后,方可批准进行作业。 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为确保登高作业安全,规定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等症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登高;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2、登高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确认,即工作前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顿,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3、凡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腰绳,系在牢固结实的构件上,禁止挂在移动的不牢固的物件上或有锋利棱角的金属上,防止挂钩滑脱发生坠落事故。 4、作业人员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并安排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移动脚手架等支撑物时,在上面作业的人员必须先下到地面,并处在安全位置。 5、在进行登高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许他人在工作点下面通行或逗留,防止落物伤人。 6、高空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工作台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检查鉴定,保证结构牢固,脚手架不得超负荷。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痕。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在作业中必须有人扶住梯子,作业人员严禁穿易滑的鞋子。 8、工作竣工拆脚手架时,应由上往下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当拆除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倒塌。 (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凡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包装物、容器、管道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严禁动火,无证操作人员严禁动火,并在动火作业前,落实好以下相关措施。 1、备有可使用、正常操作的自动水喷淋系统,消防栓或灭火器。 2、清除动火直径范围(11米)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3、弄湿易燃性地板,盖以湿润的沙或防火板。 4、在施工期间及完工后60分钟内,连续进行防火巡视,防火巡视应配制适用的灭火器及备用的消防水带,完成明火操作后4小时之内,都要密切监视该动火区域,以确保防火安全。 5、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三)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吊装作业时,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品,不得绑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应按照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起吊; 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 11、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停在空中; 12、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 13、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滑);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4、遇大雨、暴风、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15、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有限空间是指各类存在进出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设备、塔器、管道、容器、反应釜、冷库、反应釜、炉膛等内部;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空间,并非为长时间作恶而设计的空间;地下或地下构筑物通风不良的局限区域。 1、作业前,应由具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分析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2、对于已经判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要根据工艺、装置构造、存在的化学品等进行核定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核验有限空间内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 3、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制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5、根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充分性等;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达到安全作业的要求; 7、作业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8、定时对有限空间进行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采样分析,验证分析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 9、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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