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分公司内全部机电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改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对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设备使用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设备完好率要真实并达到标准,积极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及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设备档次和技术装备水平。
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检修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备实行分公司、生产单位、班组三级管理制度,各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设备的购置、调拨、大修理的权限属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