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商系“青春飞扬”歌咏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歌曲内容(3分)
演唱内容符合本次比赛主题要求。歌曲须是红色经典及一切积极励志向上的,能够展现当今青年精神风貌的歌曲。
(二)精神面貌及台风(2分)
1、参赛各班着装统一、大方得体,精神饱满,有朝气(1分)。
2、各参赛班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分)。
(三)艺术效果(5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