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学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讨论稿)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学风建设,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
通过考评进一步明确学风建设的重点,营造良好的学
习氛围,推动我院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考评时间
每年考评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完成。
三、考评内容
学风建设考评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宣传发动、纪律检查、校风校纪、措施落实与成效和学风建设特色项目六个方面,考评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评估内容和指标详见附件,特色项目为加分项目)。为了加强系级管理,探索以班级和寝室为重点的教育管理模式,树立正确导向和先进典型,促进学风建设,特设立“学风先进系”“学风优良班级”和“学风优良寝室”奖项。其中设“学风先进系”1个,“学风优良班级”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学风优良宿舍”不超过全
院宿舍总数的5%。
四、各系学风建设工作考评方法
(一)各系自查自评。各系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根据自身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准备好自查材料(包括学风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学风建设特色项目材料、原始佐证材料等)。
(二)学生处人员检查。学生处组织专门人员对照《考评标准》中涉及到的项目和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做好原始记录,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组织年度考评。学院成立学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领导考评工作。学生处根据平时检查记录,结合各系提交的佐证资料、总结、并查阅各系学风建设自查自评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学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最后审批。
五、“学风优良班级”和“学风优良宿舍”考评办法:
1、评选组织机构:各系成立学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班级和宿舍学风建设考评工作。各系安排专门的人员加强对本系各班级、各宿舍学风建设项目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2、评选程序:全院所有班级和宿舍均应参加“学风优良班级”和“学风优良宿舍”的创建活动。年度结束时,由班级和宿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风优良班级申报表》或《学风优良宿舍申报表》,所在系根据平时检查记录,结合各班提交的佐证资料、总结、并查阅各班学风建设自查自评材料,提出初评和推荐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公示,学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最后审批。(每个系推荐班级和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