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试行)
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便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对象
普通高职全日制课程任课(辅导)教师。
二、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与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标准
一
教学规范
1、任课教师通过学院教师任课资格审查。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完整规范。
3、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重点和难点,以及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学要求。
4、根据教学大纲认真规范地填写授课进度表,学时分配合理,且能够反映实验、上机等教学方式的学时分配。
5、教材选用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按要求及时订购教材。
6、有完整的教案,教案中能够体现教学内容的安排、重点、难点和学时分配。开新课教师的教案须完成三分之二(教学进度学时)及以上。
7、熟悉教学环境,学生记分册内容清晰,考勤记录认真完整。
二
课堂教学
1、教学态度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严格考勤,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