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烟台医疗保险新政策
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烟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
增 32 类门诊慢性病的认定标准已公布实施,现已全面受理
参保职工新增的 32 类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
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
策,满足参保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烟台新增了 32
类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范围既包括心脏支架术后、心脏办有
膜置换术后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常见病、多发病,也涵盖了
骨侯增生异常综合症、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和肝豆状核变
性等发病率较低,但门诊负担较重的少见病。
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误竟期)、脑出血后遗症、
颅内肿瘤(良性)、椎管内肿瘤(良性)、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
重度烧伤、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
失代偿期)、慢性心力误况(心功能II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并
发证、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散关节置换术前)、精神
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踩狂发作、双相障碍、
抑郁发作、强迫症)共计 16 类。
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炎及肾
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 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疗、原发
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运动神经元病、帕金森病、重症
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癫痫、系统性硬化病、银届病、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脑出血、脑梗死后遗症(生活部
分自理者)、 原发性高血压(2 级, 高危以上) 慢性心力误竟(心
功能开级)、结核病、茶丙酮尿症、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后、心脏移植术后、心及瓣膜置换术后、冠状动脉旁路移植
术后、颅内、颈内及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锁骨下动脉支架
置入术后、桥本氏甲状腺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骨艇移植
术后、骨和藉增生异常综合症、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肝豆
状核变性、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多发
性肌炎(PM)、皮肌炎(DM)、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自身免疫
性肝炎、将茵空洞症、肺间质纤维化、干燥综合征、白疲风、
溃疡性结肠炎、骨软化病、白塞病(BD)、大动脉炎(TA)、结
节性多动脉炎(PAN)、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肉芽肿性多
血管炎(GPA)、血管性痴呆、克罗思病、线粒体病共计 55 类。
新增的门诊慢性病中,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
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锁骨下动脉支架置入术、行骨髓移植术
及颅内、颈内椎动脉支架植入术五类病种设有“有效期"的规
定,是自手术出院的次月起算门诊统筹待遇的支付期限,有
效期满待遇终止。实行有效期管理的病种,其限额标准是指
在有效期内可享受的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其它未设定有效期
管理的病种,是指按医疗保险自然年度可以享受的医保最高
支付限额。
新增 32 类门诊慢性病的认定不需要再次进行查体认
定,按规定经审核后直接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的办理
流程:
符合新增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参保职工,应先到就
医的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
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定
点医院为其诊治的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
科室主任填写《申请表》,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
盖章后,连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 住
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CT、MRI 报告、检查检验报告等)、近期一寸照片 2 张报送
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其中,除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
植术、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骨仙移植术及颅内、颈内椎
动脉支架植入术 5 类病种外,其余 27 类病种可赁既往诊断
明确的住院或门诊病历,以及近半年之内的门诊病历和相关
检查、检验报告单提出慢性病申请。属于在 20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