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烟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16-07-24 浏览;分享人: 陆政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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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 100
元,二档为每人每年 300 元。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
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 每人每年 100 元。
特殊群体按成年居民一档标准缴费,各级政府应按相关
规定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者部分资助。
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老年居民按二档
缴费; 原新农合成年居民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
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疗
保险待遇,鼓励参保居民选择二档缴费,提高保障水平。个
人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暂行办法"规定,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 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参
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校学生按学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其
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 (街
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90 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
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