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种类与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综合性劳动保险法规。包括伤残、死亡、疾病、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等方面。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五险分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于90年代纳入立法规划。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5项:
1.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公民老年风险,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会保障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公民医疗风险,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项目。
3.工伤保险:针对公民职业风险
4.失业保险:针对公民失业风险
5.生育保险:针对公民生育风险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涵义
基本养老保险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城居保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统筹养老金账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个人养老金账户: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
1.单位缴费: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
2.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1)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月平均工资。
解释1,关于范围:
缴费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解释2,关于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
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解释3,关于下限与上限: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2)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3)缴费计算举例: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职工王某的月工资为85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2400元。计算该职工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案解析』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7200元(2400×3)。
王某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为7200×8%=576(元)。
(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个人账户的储蓄额按“养老保险基金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每个缴费年度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方法:
①按年度计算的“年度计算法”;
②按月计算的“月积数计算法” 。
结果相差甚微,由当地社保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决定,并将决定向辖区内的参保单位公示或通知。
【计算,教材例题2-22】孙某2011年底个人养老账户累计储存额为20000元,假设当地本年记账利率为4%,孙某201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
①年度计算法:个人账户2012年记账金额=3000×8%×12=2880(元);
2012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00×(1+4%)+2880×(1+4%×1.083×1/2)=20800+2942.38=23742.38(元);
②月积数计算法:2012年记账月积数=(12+11+10+......+1)×8%×3000=18720(元)
2012年记账额利息=18720×4%×1/12=62.4(元)
2012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00×(1+4%)+2880+62.4=23742.4(元)
3.政府公共财政补贴,补贴包括两种情况: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①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方法:国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②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余额记账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账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
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年度计算法和月积数法。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投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提示1: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提示2:投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投保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和分担医疗成本(报销医疗费用)两个方面。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
(1)个人缴费部分: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一般为30%左右。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3.计算举例:
【教材例题,例2-23】某企业刘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计算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
『答案解析』王某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00×2%=100(元)存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每月缴费中转入王某个人账户额=5000×6%×30%=90(元);
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100+90=190(元)。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了解
起付线与封顶线:
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支付比例一般为90%。(以教材例题理解)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六)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医疗期期间:3个月~24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解释1】医疗期的长短与劳动者的工龄相关。
【解释2】计算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解释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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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医疗期间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6个月
C.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12个月
D.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期间的确定。根据规定,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内的待遇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教材例题,例2-25】2008年7月1日,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20日,王某患病住院。王某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停发王某全部工资,并以不能适应工作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分析该单位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王某应享有的权益有哪些?
『答案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给予医疗待遇。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医疗期满。因此,用人单位在王某患病住院依规定应享有的医疗期内,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可以要求该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补发其病假工资和报销医疗费用。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涵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1.工伤保险费的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差别。
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3.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了解)
(四)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注意: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残待遇:如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遗属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五)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了解9项
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掌握3项
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特别规定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上限与下限:
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下限不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同基本养老保险费)
2.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教材例题,例2-26】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6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但公司继续安排李某在原岗位工作,并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2012年8月10日,李某上班时不慎受伤,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公司认为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已期满终止,李某则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分析双方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解析』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李某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当劳动合同期满或李某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才可以解除或终止。
五、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