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审办法
评审机构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独立工作,其成员由相关的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评审程序和内容
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评价。
报价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比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召集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在澄清会上对报价人进行质询,先以口头形式询问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定的问题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答复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报价单位的价格、资质、业绩、技术进行评审打分,按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报价单位排序。
评审办法
按综合评估法评审,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权重占比原则上为:技术60%,商务10%,价格30%。
定标
询价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顺序,充分尊重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研究确定中标人。
评审纪律
参与评审的人员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