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不平衡报价”,2招做到早收钱、多收钱!
导 读
不平衡报价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以尽早收到工程付款,“早收钱”。第二,就是通过参照分项工程量去合理地调整单价以多收到工程付款,“多收钱”。
技巧一:如何实现“早收钱”
“早收钱”就是提早拿到下一个单项工程的工程款,实质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方法是提高早期施工项目单价和降低后期施工项目单价。
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情况来支付的,通过提高先期施工工程单价,尽早收回资金并增加流动资金,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财务应变能力得到提高,还有适量利息收入,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这种技巧不仅仅是平衡和舒缓承包商资金压力的问题,还包含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商永远处于这种“顺差”状态下,收入比支出多,那么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这是不利于发包方的,可能会造成资金的投入过大而造成资金的浪费。
技巧二:如何实现“多收钱”
“多收钱”是通过分项工程数量变化来调整综合单价实现的。当工程实际发生的情况与承包商预计一致时,承包商便可在结算时获得额外的收益。在实际工程中,承包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达到“多收钱”的目的。
第一,投标人预计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作对比,有意识提高工程量增加项目的综合单价同时降低工程量减少项目的综合单价。第二,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只报单价不定量的项目,适当提高单价。因为无工程量的项目对总报价不产生影响,一旦在实际施工中发生该项目,则可多得利。
第三,对于计日工的报价,适当提高单价。因其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可实报实销,价格高些可多获利。
第四,对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或有错误之处,其单价可降低,以利于降低工程总报价,待到施工时对业主调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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