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设计保密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号: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号:
见证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号:
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首页设计后台搭建技术服务,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及技术服务结束后保守甲方网站设计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相关行业的公允良俗和保密制度,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1 “保密信息”:指甲方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这些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图纸、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相关信息。
b、本协议及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或者事项。
1.2 前述保密信息因甲方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实物、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通过书面文件、口头交流或观察图样等其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甲方处接触、获得及获悉。
签订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对上述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责任
2.1 除非履行乙方职务所必要,否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第三人)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技术服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
2.2 不论何时,若乙方发现或知悉任何人不正当地使用保密信商业秘密,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3 乙方应在技术服务结束后的七天之内,向甲方移交或归还所有由其使用或保存的属于甲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甲方依据本保密协议为乙方提供的与技术服务有关的的所有设备、装置和工具;
b、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脑设备、软件、磁盘、硬盘、光盘和其他办公用具。
2.4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结束之后仍对其在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其在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3.1 乙方在为甲方技术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提供技术服务相应的保密职责。
3.2 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并以维护甲方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提供技术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性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前提下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第五条 职务成果
5.1 双方确认,乙方在为甲方技术服务期间因履行服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信息等或在乙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技术服务后两年内做出的与其原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有关的所产生的任何涉及甲方的知识产权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发明、设计、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商业秘密等,下称“成果”),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5.2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内,如果甲方使用乙方先前开发的、本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知识产权,则乙方将授予甲方制作、使用、出售、复制、修改、发放或另行开发和处置该等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免许可费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许可。
5.3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向甲方披露其所有成果,以便双方在该等成果中的权利得以及时确定,前述披露义务乙方应在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内及该技术服务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有效履行。
第六条 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a、该商业秘密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