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业务注意事项
一、收取发票及认证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后要认真核对票面上的
信息,尤其是公司名称、税号、金额、税额、密码等是否清
晰,发票章不能压到数字上,和否则无法识别。
2、认证工作: 通常在月末进行进项税的认证工作,认
证方式分为到国税大厅认证和企业购买认证设备自行认证
两种方式。发票的认证期限是 180 天。认证完毕后打印认证
结果通知单,和本月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一起装订存档。
二、销售发票开具
1、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先要确认对方是
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向对方案取: 营业执照、国税
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存档。
2、开具发票时,首先要确认系统中的发票号码和手里
的发票号码是否一致,确认税务局核定的发票最高限额,金
额一定不能超过核定额度。打印机要调试好,如果不确定可
以先使用一张 A4 白纸打印〈系统中自带发票打印测试)。开
票时一旦选择打印后,该号码的发票即生效〈即使没有打印
出来),系统会自动认定该号码已开出,可以在发票查询中
找到此发票,并可反复打印。发票开完后,发票联和抵扣联
都需要盖发票章或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