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_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为保证甲方的利益,对以下商业秘密必须保守秘密;乙方就其在任职期
间或在乙方离职以后,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范围定义
1.1 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属于甲方专有并已采取保密措施的、任何
有形或无形的资料和信息。
1.2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项目信息收集系统资料及项目跟踪、投标
信息和投标文件:公司工程设计、施工及工艺、施工计划及其相关资料
或信息;公司内部的管理手册、制度及质量管理文件,客户信息资料,
业主项目的商业及技术文件、项目信息文件、公司和市场经营部信息报
表; 公司董事会文件,公司会议记录,往来文件或资料、合同或
协议;财务资料、财务状况及员工工资待遇、业绩考核标准,公
1
司发展战略、方针,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方案,其他需要保密
的信息。
1.3 在甲方经营管理中,某一信息的泄漏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
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3.1 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1.3.2 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
1.3.3 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1.3.4 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事项,
1.3.5 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1.3.6 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1.3.7 影响公司对外承担秘密义务的事项。
二、 保密
2.1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离职后, 对其在任职期间所接触和了解的商
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泄漏、告知、公布、
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人、公司、合作企业、其他公司、实体或组织等,以
及按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内容的甲方其他员工) 知
悉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
息。乙方非工作原因也不得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2 乙方在该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所有时间内,保证不以盗窗、利诱、胁人迫或
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在 用传真、电话、信函、
:
互联网、会谈、访问、参观、接待等方式对外联系时,未经四方同意,
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3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后,任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解
除、知悉的属于四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
息,承担同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
止。
2.4 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碰带、U 盘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哉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
应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甲方,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
密的一切载体,不得留存复印件和备份。
2.5 鉴于甲方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声誉、品牌价值及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因此,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所列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不竞争
3.1 在乙方与四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续存期间内,乙方同意,不会在甘肃地区
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人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企业、实体或
组织内,接受或取到任何权益或职位,或向这些人士、公司、合伙企业
或其他企业、实体或组织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
3.2 乙方在离职时或离职两年内,乙方同意,不会接受甲方任何一开发或正
,
在开发的客户或合作者的委托,办理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事务。
3.3 乙方在离职时或离职后两年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