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因进行业务合作, 鉴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双
方合法所有的非公开信息,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产生或依法所有的,不为公
众所知悉的所有企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否
明示为保密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等形式。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 商业秘窗。甲方未公开的渠道信息、经营业务数据、统计
数据、财务数据、信贷政策、业务决策、竞争策略、重大金融交易及
交易细节、人力资源信息等。
(二) 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生产经营
情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
(三) 各类涉及双方及其客户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
《四) 对甲方及其客户有重大影响的除上述信息外的其它信息。
《五) 本协议及本协议目的之合作业务的相关内容。
《六)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的行为不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授予乙方, 或
是转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乙方取得信息并
不表明取得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乙方同意严守秘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其从甲
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保密措施不得低于乙方保护自身保密信息之措施,
避免保密信息的泄露和未授权使用。
二、乙方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定于从事本协议或业务合
作而所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代表或雇员、代理人、法律顾问等相
关人员《以下称“相关人员”),承诺其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相关
人员在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已经了解并遵守该保密协议。
三、乙方保证其相关人员获知甲方保密信息必须控制在为达到双
方业务合作目的的必要限度内。
四、乙方保证约束其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其出于其他目的而探
听、阅读、获取、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五、乙方仅在为双方合作之必需,且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方可
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并且该第三方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
该保密信息。乙方需对该第三方行为负责。除此之外,乙方承诺不泄
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六、乙方仅为实现双方业务合作目的之必要,要求甲方提供保密
信息,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阅读、复制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保密信息的复印、复制。
七、乙方不得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甲
方及资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 例外约定
如乙方能证明其使用或泄密保密信息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不受本协议限制:
一、该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二、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
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三、该保密信息已被合法出版发表。
四、依法任何法定或监管要求、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任何
适用之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要求技露的文件或信息,或者由
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其相关的任何索
偿或潜在索偿而需披露的文件或信息,在此种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协
议规定处理。
五、已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的 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损害情
况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数项责任, 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天
内履行:
一、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实际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合作,解除双方的业务合作协议,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返还保密信息。
四、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
定赔偿甲方依法最终认定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其因调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