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当事人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村自建房 至 楼(包括 楼 面一间门面)共 间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经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年) 人民币(大写): 元.
三、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房租支付方式,一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房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房租元(大写: 元)。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由甲方负责安装门、窗户,乙方负责房屋通水、通电、照明灯具、上下水管等其他一切装修,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构造,不得损坏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乱画、涂染等),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损失程度进行赔偿或修复、更换;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收回个人财产时,不得拆卸房屋已装修好的影响房屋继续使用的设施设备。乙方退租时,由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显损坏,而乙方未修复完善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索要相应赔付。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所租用区域所有设施设备损坏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使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双方相应损失,双方均不负责。
九、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