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区政府大院1幢3单元206室房屋,带全套家具家电(后附清单)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所产生的垃圾费、有线电视费、水电煤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及押金
1. 甲乙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租金为柒佰元(¥ 元),乙方应在 月 日交纳第一次房租贰仟壹佰元(¥ )给甲方。先付租金后使用。
2. 租金交纳方式:每年分4次支付。每三个月交一次租金,乙方需提前10天支付下一次租金。
3. 租赁时乙方需交押金2000元给甲方。该押金在协议期满,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装修完好整洁明亮,所有地砖、墙砖、地板、门、窗、锁等完好无损,家具家电完好无损乙方签字认同,租住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乙方逾期10天未按时交纳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租住房屋期间,不得恶意妨碍他人生活与休息(如大声喧哗、深仪划拳。聚友赌博)等。如有违反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造成甲方、乙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被盗、人生伤亡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保持房屋卫生。不允许在墙面钉钉子及污染损坏墙面。
5.租期满后若甲乙双方租或不租都应提前15天告知对方。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交付甲方。
6.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 吨; (2)电表现为: 度;
水电、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必须由乙方按时到相关部门自行缴交。如因欠费停止服务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