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及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或股东站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或是公司的股东,接触到甲方
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 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或乙方在
享有股权和退股、全部转让股权后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
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其中技术
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
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
关的函电等;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
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
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若乙方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若乙方为股东,在其享有股
东权利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股东的保密职
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
时,乙方应本着谭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
守其于任职或享有股权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或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未经甲方事先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人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
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
方职员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商业秘密, 也不得在履行职务或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
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 到该商业
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或行使股东权利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
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
传真、磁带、磁副、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或退股、全部转让股权时,或者于甲方提出
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
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 )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 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 如已离
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股东则一
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 )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