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服务合同
会务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签订地: 大连市xx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补充合同和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
1.3“会务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接待、印制会务文件、场地布臵、参会人员接送用车、餐饮、住宿等相关工作。
1.4 “工作日”系指除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二、服务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年 月 日于大连 项目启动会提供会务服务,包括:
2.1.1 会议场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音响、演出、饮用水、宣传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 其他应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服务;
2.2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路演流程》及《价格清单》。
三、合同价款
3.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