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方案
一、加强林地管理工作各地要把保护林地作为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对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明奖惩,强化责任,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近年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处理力度。各地实施的土地治理工程,凡属于林地的治理后必须用于造林,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二、规范集体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一)依法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凡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同意,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当在所在地依法设立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采取拍卖或者招标的方式公开进行。林地和林木的流转应按“林业要素市场”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评估,不得搞暗箱操作、贱卖山林。森林资源依法流转后,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督促林地使用者及时造林。(二)认真抓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林业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林权登记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