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内容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长沙市计划生育统计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完善现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全市实际,对计划生育统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单位管理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下同)和其它组织均应对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指导,督促其切实负起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未建立社区居委会的开发小区,其计划生育工作在所属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由物业管理单位和开发商负责)。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应积极理顺本系统所属单位、挂靠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关系。主管部门要督促有法人资格且有办公或经营场所的下属单位主动接受其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否则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如果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未管理,出现计划生育管理漏洞,视情节追究主管部门和其所属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任。
3.单位管理对象
(1)本单位职工[包含有挂靠人事档案关系、学籍档案关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