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程序,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费用报销具体要求
第二条 原始发票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1.发票必须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发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包括:付款单位的名称(即“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写)、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含大小写金额)、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等。上述内容不全、涂改、挖补及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等,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由收款单位进行更正、补充或重新填开。
3.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图书、设备等物资,应附收款单位开具的货物销售明细清单(清单必须盖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此章应与发票中财务专用章一致),作为原始发票的必须附件,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条 购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时,必须经综合部财产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为了加强对管理费支出的时实控制,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不得积攒票据,集中报销。
第五条 统一购物超过支票起点(2000元以上)的,应采用支票结算,尽量减少现金支付量,确保货币资金安全。
第三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六条 基本建设资金的拔付依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部按规定程序提出支付意见,经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日常费用支出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据,财务部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经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出纳复核无误后付款或办理原借款销账手续。
第八条 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需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应提前一天与公司财务部取得联系,以便准备现金。
2.出差人员应填写“借款单”、“出差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经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将“借款单”、“出差审批单”交财务部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3.出差返回后应保管好所有凭证,并在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坚持前帐未清不得续借的原则。
4.具体报销标准依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办公费的报销
1.办公用品。公司各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购置、管理、发放,货物保管人员经验收在费用票据上签字。
2.复印费。各种资料复印均应在办公室办理,若因特殊情况急需在外复印,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在报销费用时,办公室主任应在报销票据上签字,财务部方可报销费用。
3.报刊杂志。综合部年初提出订阅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订阅。
4.经批准配备的办公电话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5.其他。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清扫、照明等其他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由综合部负责购置和发放,并按规定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第十条 车辆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