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 写 说 明
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
有关“表一”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须填写医疗单位全称。
2、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3、所有制形式:全民、集体、民办、个体、合资等。
4、机构类别:填写医疗机构性质为综合或专科。
5、医院等级:由医院填写至几级几等,如“三级甲等”,其他类别的
医疗机构(如门诊部、医务所)不填写。
6、编制人数:指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编制人数。
7、实有人数:指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现有人数。
8、配置计算机数:指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配备专用计算机台数。
9、主管院:指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主管院长。
三、有关“表二”填写说明:
1、科室设置及病床数:要求填写到专业科室情况(如神经内科等)。
2、特需医疗科室:指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经批准成
立的特需医疗部门,包括医院内的合资病房、特需病区(如美容
病房)等。
3、编制床位数:指卫生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所规定的床位数。
4、实有床位数:指医疗机构现有床位数。
四、有关“表三”填写说明:
1、承担公费医疗人数、承担大病医疗保险人数、承担其他劳保医疗
人数以享受单位、合同单位的全体享受人数计算。
2、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平均处方额、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
医疗费应如实填报。
五、有关“表四”的填写说明:
申请内容:是指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上级主管意见:指本单位直属管理机构,如各局、总公司、各计划单位企业。
表1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型
医院等级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区县)
执业许可证号码
单位开户银行及帐户
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医保办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配置计算机数
主管院长
联系电话
卫生
技术
人员
构成
情况
人员分类
总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医 生
护 士
医技人员
其它人员
合 计
表2
科
室
设
置
及
病
床
数
科室
床位数
科室
床位数
科室
床位数
总计
编制床位数 张
实有床位数 张
特
需
医
疗
科
室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