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 年2 月20 日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68 号令),并于2005 年5 月 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改:即《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158 号令)。为便于员工了解有关政策,特编发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构成: 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 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住院费用。 2.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是员工必须参加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主要用于支付门、 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用以支付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不能解决的费用。
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 1.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怎样计算? 在职员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以社平的60%做为其缴费基数;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应以社平的300%做为其缴费基数。 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三、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1. 什么是个人账户?金额如何体现? 个人缴费及企业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位员工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建立一个专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用于员工支付医疗费用,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拨付(如发生企业欠费,欠费期间将不拨付),使用方法同一般存折,但只能用于取钱。 2. 个人账户资金每月按什么标准计入? 个人账户资金 = 缴费基数 . 合计比例 (详见下表)
3. 个人账户能够支付哪些费用? 可以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金(含)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 4. 对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如何计息的? 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按照当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不需要缴纳利息税。
四、关于定点医院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1. 定点医院可以选择几家?如何选择? 员工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 的原则,在单位和居住区域内可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一般为一级的医疗机构)。 2. 定点医院是如何划分等级的?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规定,医疗机构共分为三级:三级医院指市级医院, 二级医院指区县级医院, 一级医院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3. 定点中医医院和定点专科医院的选择是如何规定的? .医保规定的A 类定点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统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本市定点专科医院和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统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定点专科医院只能看专科病;定点中医医院不受科别和中西药限制,就医报销办法同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参统人员也可将专科医院、A 类医院选为本人的4 家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就医报销办法同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4.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当地2 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院,在本市只能选择1 家定点医院(共3 家)。 .凡选定的异地医院须每年审批一次 5. 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变更? 员工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统一年内不能变更,到期后如要求变更的,可提出申请,由单位统一办理。 6.什么是《北京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 作为替代之前《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也称作"医疗蓝本",用于验明本人身份,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相关个人信息,就医时进行实时结算,并做本人转移关系时的专用磁卡,不得丢失或借他人使用。 自2009年4月30日起,北京市陆续下发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逐步实行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已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必须主动出示社保卡,凡未持卡实时结算则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为自费,不予报销。社保卡未发放之前,需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关于统筹基金: 1. 统筹基金可支付哪些费用? 主要支付住院治疗的费用。另外还可支付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费用(即住院前留观7 日内的医疗费用)、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2.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员工住院需要个人自付起付标准金,然后进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起付标准金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2010年5月1日起调整为统筹基金封顶10万元。(如有调整,以政府最新公布的标准为依据) 3. 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六、关于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ybsc/index.htm" 返回>>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社区医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累计支付数额为2万元/年;员工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85%,最高支付20万元/年。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与统筹基金累计支付数额为32万元/年。 七、关于生育保险 1. 产前检查医疗费按照限额方式支付。其中: 1) 妊娠1 至12 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520 元; 2) 妊娠1 至27 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850 元; 3)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400 元 2. 住院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定额标准支付。其中: 1)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2700元; 2)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300元、二级医院3200元、一级医院3000元; 3)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5) 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限额方式支付。其中: 1)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 元、二级医院260 元、一级医院250 元; 2) 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 元、二级医院350 元、一级医院340 元; 3) 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 元、二级医院1410 元、一级医院 1400 元; 4) 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 元、二级医院1430 元、一级医院1420 元; 5) 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 元、二级医院1390 元、一级医院1380 元; 6) 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 元、二级医院500 元、一级医院500 元; 7) 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