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上了医疗保险就能“保险”吗?具体报销是如何计算的?51社保网编辑特别梳理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并采访了相关专家,为大家撰写本文,解开困惑。
(一)就医医院范围的限制
医保患者就医医院有一定限制,51社保网创始人余清泉提醒可以简要记忆为“4+A+急+中+专”:
参保人员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A类医疗机构(动态管理,现有约20家,对全市医保患者放开);
急诊(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受个人所选限制,就近就医);
定点中医医院(对中医医院放开);
定点专科医院(对专科医院放开,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
除开上述“4+A+急+中+专”的情况,都需要自费。
(二)诊疗范围的限制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检。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4)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近视眼矫形术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三)用药范围的限制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其实不是,是因为如果您是医保患者,有相应的药品目录,只有在这目录范围内的才能报销。
部颁药品目录:国家会统一由部委颁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地方药品目录:地方可以根据地方情况予以调整,但调整范围限制在15%范围内。
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来说,选择的原则是安全可靠、费用合理、临床必需;而一些费用比较贵、副作用大、临床应用少的药品不列入目录,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费。
(四)起付线的设置
起付线的设置可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最需要的“中端”保障上,并抑制患者的过度就医道德风险。
北京市在职职工门急诊起付线:全年累计1800元(按年累计);
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起付线: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
北京市退休职工门急诊起付线:全年累计1300元(按年累计);
北京市退休职工住院起付线: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
(五)报销比例共付
对于符合报销范围、在起付线以上的治疗费用,采取比例共付的方式报销。
北京市在职职工门急诊:全年累计1800元(按年累计)以上,普通医院报销70%,社区医院报销90%;
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以上,按治疗费用、医院级别分段超额累进报销,如: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北京市退休职工门急诊:全年累计1300元(按年累计)以上,报销90%;
北京市退休职工住院: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以上,退休职工在起付线以上,报销后自付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在职职工报销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