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我院从 2001 年开始实行医疗保险执付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不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规范我
院医保诊疗行为,符全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医保政策法规,我院先后出台了多
项管理规定-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合理检查、
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原则,以低廉的费用,优质的服务赢得广大参保
人员的信末,不断提升我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管理规定
1各科室医保领导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配合医保办公室做好医疗保险
管理工作,监督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内蒙古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
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外《内蒙古非营利性医
疗服务基准价格》“三个目录”“、《内蒙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目录》
做好科内医保管理工作,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2医保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并做好医保政策及
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院内日常审核, 定期到科室抽查并考核医保管理工作情况,
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