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书
编号: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工作,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有关 汽车有限公司的信息、经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财务数据、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资料、人事档案等。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合同期内):
1、保证不泄漏有关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指示、授权及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 集团
汽车有限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 汽车有限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 汽车有限公司并进行相应的移、交接手续。
四、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商业信息,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