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档案制度
第一条 员工要建立工作档案,对各时段的工作要有自我评价和考核,对其主要表现记入档案。
考核标准是依据岗位职责以及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履行,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最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呈报公司领导,由领导进行确认。
第二条 建立员工工作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便于对员工进行正确全面地评价。
对工作突出、成绩和贡献较大者要给予表扬、奖励、晋级等。对工作不踏实、消极怠工、屡屡出现差错者要进行批评、处罚、降级、转为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 员工工作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电脑:凡是分配给个人使用的电脑(含笔记本)应设置开机密码,对重要文件另行加设密码,并做好文件资料的备份工作。
电脑资料统一设置科目名称,按部门细分到三级、四级科目,具体科目见《附表一》,文件后缀按日期、地域、文件号设置。
2、大笔记本:要求员工进行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包括公司会议、部门会议、培训会议等会议详细情况做一记录;还有公司组织的学习内容都要完整的记录下来。做到不遗漏,不缺项,为考核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小笔记本: 要求员工记录自己在每天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及落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