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岗位管理制度
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团支部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引导、服务为职能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团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团支部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
团支部建制和团支委
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团支委应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经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由本单位团委或同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产生。
团支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