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内部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 调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
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轮岗: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在公司内部轮岗。
4、待岗: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所在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条 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 调动程序
1、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