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调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人事调动,完善内部人员配置,给员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能上能下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集团行政部、储运部员工。
第三条 调动类别
公司员工岗位调动分为晋升、降职、调岗、借调和轮岗。
第四条 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调动程序
第五条 晋升
1.定义:指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考评、工作业绩,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到晋升标准时,调升其岗位或调升其薪酬级别。
2.晋升的具体条件
(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可进入晋升程序;
(2)年度绩效考评105分以上,审议通过后可晋升;
(3)个人成绩特别突出,工作能力较强者,可予以晋升;
(4)有其它突出贡献,公司高层研究决定给予晋升者;
(5)半年之内无被公司行政处罚记录;
(6)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含试用期),部门主管级或以上,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含试用期)可以申请晋升。
3.晋升程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