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检查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纳入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经济和信息化农业主管部门以及省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有关交通运输卫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供电供水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资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单位提供生产用电用水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防护应急培训岗位技术培训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第八条鼓励充分利用大专院校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多层次的危险化学品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危险化学品领域职业教育加快产业工人培养鼓励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在役化工装置安全改造等技术攻关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举报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使用量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在进行生产和使用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且使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单位从事生产的应当将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生产使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或者有储存设施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进行试生产使用前应当将建设项目实行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试生产使用期限应当不少于天不超过年建设单位进行试生产使用期间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试生产使用备案意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一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与生产调度分开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车间和库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作业班组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不少于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不足人的单位至少配备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其中至少有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证书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和集散控制系统等岗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其中至少配备名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在作业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对作业场所的平面布局以及安全责任操作规范作业危险性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场所必须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本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的设置规范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建立健全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监控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应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设施设备和作业人员的静态动态现状进行实时监控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组份等主要技术参数的不间断采集以及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监测系统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天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复核在役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当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役的大型化工装置应当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在役的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当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装置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救援等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条件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连续两个周期安全评价不得选择同一家评价机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在许可资质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对评价报告的结论负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从事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作业安全规范和下列规定一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经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二至少有名以上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通讯检测设备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严格选择和使用与原装置设备相匹配的零部件四采取有效的隔离通风等措施并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分析监测五严格危险作业后生产装置设备的试运行监测和验收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第二十六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一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二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三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四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五其他有储存设施的从事其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持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第二十七条单位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它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文件带有储存设施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资格证书复制件四租凭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凭证明文件复制件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中心建设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向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零售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应当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实行集中配送第三十条运输工具的加油气站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采用油气回收或安装使用阻隔防爆装置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厂外设立销售点的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有两处以上经营场所的应当分别取得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还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储存设施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第四章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以及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并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单位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船舶挂靠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以及安全防护消防等设施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船舶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防撞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以及水上逃生安全防护消防等设施和符合条件的船员本条规定的车载和船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设施应当纳入专用车辆和船舶定期审验的范围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进行全程监控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全程监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二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三必须检查托运的产品外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对未加贴或拴挂标签的不得予以托运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必须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单位五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六必须向承运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以及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还要提供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承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取得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二必须定期将运输车辆运输工具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为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灯标志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要安装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的安全标示牌三必须为运输车辆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应经交通部门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并随身携带上岗证件四应当查收托运人提交的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不提交的不得承运五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必须向托运单位索取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六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必须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七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并随车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包括运输工具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定期检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姓名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八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有效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九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剧毒化学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向本单位负责人托运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应急处置和警示措施十运输车辆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人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三十八条作为托运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单位除应当遵守对托运单位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二应当在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或停车位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三应当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超装混装在开具提货单据前应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四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单位应当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查验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装车发货五查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六向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应当确定本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和时间因特殊情形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的应当事先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路线和时间并发给临时通行证明水路运输航线时间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第五章危险化学品园区安全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含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的使用单位化工园区或者相对集中的专门区域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园区第四十一条县市区级危险化学品园区的布局规划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审定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危险化学品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的不得批准设立危险化学品园区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一次评价第四十三条批准设立的危险化学品园区安全防护距离内严禁新批新建其他建构筑物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办理不在危险化学品园区内建设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等手续严格限制不在危险化学品园区内的已建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原址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第四十四条除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的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且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达到万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以上剧毒化学品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达到万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以上已建成投产的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第四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园区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切实保障安全监管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和监管装备的落实第四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园区应当依法组建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站或消防站整合和优化危险化学品园区各单位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组建统一的应急救援队伍第六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第四十七条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并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标准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五十条受到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或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第五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在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上提供应急服务电话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协助第七章罚则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三条供电供水单位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提供生产用电用水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且使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单位从事生产未将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万元罚款第五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万元罚款一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二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三两重点一重大和集散控制系统等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上岗作业的四未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五重大危险源场所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的六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七未将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第五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对厂区外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未设置明显标志建立健全巡护制度的二两重点一重大部位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监测系统的三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未定期进行安全设计复核的四在役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五在役的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未装设泄漏报警装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未设立气体防护站组六危险化学品单位在从事危险作业时未遵守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规范和规定的七已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运输工具的加油气站未采用油气回收或安装使用阻隔防爆装置的第五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一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的二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条件定期进行或连续两个周期安全评价选择同一家评价机构的三未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第五十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船舶挂靠从事运输的二车载和船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设施定期审验不合格的第五十八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或者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年月日发布的湖北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