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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于你心上 上传于:2024-05-23
公选课生活中的行政法考试题目 1交警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见到一辆汽车逆道行驶,便将车辆拦下进行处罚。请问该交警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为什么,应如何区分两类行为? 答:该交警的行为是公务行为,交警的职责就是制止交通违章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该交警在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后制止并处罚的行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同时交警可以拦截车辆并处罚表明其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上两点可以表明该交警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如何区分:  1.以时间为划分标准。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执行公务的行为,在下班后实施的行为则被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这源于英国早期的行政法理论,这种标准可以防止行政公务人员利用其公务人员身份违法或谋取私利,但时间要素无法解释两种情况:一是公务人员在上班期间从事个人行为。例如交通局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私自拉客行为;二是公务人员下班后继续执行公务。如某公安人员在下班途中发现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而前去阻止,应视其为执行公务的行为;   2.以职责权限为划分标准。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视为执行公务的行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这种标准确能够克服以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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