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介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概况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
的一种流转税。它是在原来按照经营收入额全额课征的流转税的基础上,经过
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传统的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客或劳务收入上全阁
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入人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
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这样,导致了不同生产结构的企业生产和经营同一种产
晶、因生产流转环节多少不同,税负有轻有重的环端,在一定程度上阻丰者企
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和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商品的正常流通,也不利于贯彻
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纳税增值税
部分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
分征税,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
题。 对于产品而言,该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等于各个环节税负之和。当税率确
定以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其税收总额始终等于产品销售额乘
税率之积,税负不会因纳税环节多少和生产环节的变化发生时轻时重的问题,
因此,增值税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有利丁, 促进工业向
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子稳定财政收入。由于增值税有其自身的优越
性,从它1954年在法国率先实行迄今,已有约6 0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实行了增
值税。
目前,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占有举是轻重的地位,从1994年实行新税制的重要
内容就是,建立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互相协调
配合的流转税制。国家常用的统计指标“两税”即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其
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1997年占到43. 6免, 1998年占到40. 25%。
以成者市为例,在实行新税制的第一年 1994年) ,全市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
42. 4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832和,比上年增长28.5%,增收9. 41亿元,
这种成绩是与增值税的改革是分不开的
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及原理、特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是由法国财政部
宣员法里斯,劳拉首先提出并实行,后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种新课税制度。
在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矣为征
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
价值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
什么是增值客:
所谓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因从事生产和商品经营或
提供劳务而“增加的价值额”。它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品销售
域劳务) 收入额大于购进商品 《或取得劳务) 所支付金额的差额。增值客可
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上看,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W)扣除在商品生产过
程中所消耗外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的余额,即由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新
价值 (V+M)。这部分由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则称为增值骆。在我国,产品
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基本上相当于净产值。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租金、
利润及其它口于增值性的内容-
就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
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
增值额是该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如外购原材料、顽
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金额之后的余额,也就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
进销差。它大体上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上看,增值额在我国相当于兆产值或国民收入,即包括劳
动工资、经营利润、资本利电、奖金、租金及其他增值性质的项目之和-
综上所述,增值税不同于以商品销售收人全阁为征税对象的传统流转税,它是
种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增值客为征税对象的新型流转税。
《三) 、增值税的一般特征及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的特征
增值税只就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征税,遗免了征收的重丛性,这是增值税
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增值税区别子其它流转税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这
说明了增值税的征收,对任何交纳增值税的人来说,只就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征税,它在对本环节的征税中已扣除了上道环节生产经营
者已纳过税的那部分转移的价值,只就本环节生产经营者没有纳过税的新增的
价值征税。因此,增值税在征税的过程中避免了按流转额全值课税的重知性,
但在各国实际运用中,巾于各国规定的扣除范围不同,增值税仍然带有一定的
征税重和登因素。随着扣除范围的扩大,征税的重合性就越来越小,或完全消除-
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和连续性。这一特征具有流转税类的基本特征,凡是
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只要经营收入具有增值因素就要征税,实行了普遍征
收的原则。并且,它的征收范围可以延伸到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这已被实行
增值税的某些国家的实路所证明,所以说,从征收面看,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
泛性。从连续性来看,一件商品从生产到产成品实现消费经历了从生产经流通
到消费的连续过程,而该商品销售总值也是在这连续过程中逐步增值产生的。
由于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它就能对这连续的过程实行道道征税,并且同
每一环节的增值部分发生紧密地圈系。因此,增值税也具有征收的连续性
增值税具有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增值税的征收不因生产或流转环节的变化
而影响税收负担,同一商品只要最后销售的价格相同,不受生产经营环节多少
的影响,税收负担雄终保持一致。增值税的这种特征称之为同一商品税负的
臻性。
增值税的税率能反映出一件商品的总体税负,就一件商品而言,它的总税负是
由各个经营环节的税收负担积累相加而成,由于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
并且有征收的连续性和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增值税对商品各环节征
收税额之和同该商品最后销售环节的销售全值乘增值税税率所求出的税额相
致。这样可以看出增值税的税率就反映了该商品的总体税全。
我国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原有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各方面的修改,形成了
具有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
实行价外税,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为明显。在国外,规范化的增值税均属
于税款可以转嫁的间接税。增值税的这一特点在原增值税的价内税模式下,未
能明确体现出来。新增值税采用价外税办法后,即税金不再包含在销售价格内,
将税款和价款明确划开,其好处是更鲜明地体现增值税的转嫁性质,明确企业
只是税款的缴纳者,消费者才是税款的最终负担者,增强了国家和企业之问分
配关系的透明度。另外,在零售环节出售商品和时消费者提供劳务时,新税法
规定价格和税金不再分开标明,这符合我国群众的消费心理,但并未改变增值
税实行价外计税的间接税性质-
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任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实行任发
票注明税款进行扣税的新办法后,销货企业在开出的专用发票上,不仅要注明
价款,还要注明税款。这样,对进货企业来讲,进项税额是发票上注明的,而
非自己计算的,从而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金的工作量,而且使抵扣税
金更加准确-
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的原材料、顽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
耗品等的进项税款都准予抵扣,对固定资产的税金不予抵扣。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到不同的计税方法。设计增值税的计算征收方法-
现行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
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税,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的特
殊办法征收,这样,既有利T, 增值税制度的推行,又有利于简化征收,强化征
管,尤其是使基层税务机关能够集中较多的力量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人和
管理,抓好收入重点。
大幅度减少了税收茂免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